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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劳务费引纠纷 法官调解当场给付
来源:河北法治报 日期:2024-09-30 浏览

         9月23日,安国市人民法院郑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翻建工程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使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被告当场给付三原告全部劳务费。

         2023年,三原告受中间人李某雇佣,为被告王某翻建房屋。工程结束后,王某未给付三人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三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安国法院郑章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立即组织各当事人进行调解。

         “当时你说我们三个干得不错,让我们以日工形式给你干活,工资能日结,没想到一直拖到了现在。”“我可没这么说过,我是和李某说我需要翻建房屋的,就算要付款,费用应该统一结算给他,不能直接把钱给你们,而且你们干得我还有点不满意!”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通过认真梳理案情,结合双方的陈述,敏锐地察觉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工作形式和费用支付对象的认定。为了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也为了让原告早日拿到“辛苦钱”,法官决定以被告为突破口,进行释法明理。法官向被告释明,在没有明确约定把款项支付给李某的情况下,其直接与三原告形成劳务关系,因此应当向三原告支付费用,并列举了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让被告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法官入情入理的调解,被告的态度逐渐缓和,表示同意与原告调解。法官趁热打铁,安抚了三名原告的情绪,积极引导三人换位思考,体谅被告对房屋质量的关注。

         经过数小时的深入沟通,被告认识到了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与三名原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将所欠劳务费全部转给三原告,此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