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9名(男6,女3),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统招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毕业报到证能派遣到我校。第一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经过教育部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
(二)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是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是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中共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独立组织策划、管理能力。
在校期间曾担任过学校或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学校各院系社团主要负责人;各院系班长、团支书);或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团骨干成员;或有一年以上兼职辅导员经历。
(五)应聘者不包含艺术、体育类专业。
(六)体检合格,身心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00。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应聘人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lxyf19@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附件资料大小不超过20M。
(二)网络资格初审: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实,通过网络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工作要求将于5月初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留意查看。
链接为:http:// rsc.yulinu.edu.cn/
(三)资格复审:通过网络资格初审人员,来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学生干部、入党时间等证明材料、CET证书、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对证件不全、资质不符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考查:通过复审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在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分数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为复试资格人选。笔试成绩根据男女6:3的比例分别排序,并按照岗位需求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复试环节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主要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心理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等。
(五)复试考查:学校成立复试考查工作小组,复试环节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评委单独打分的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参加复试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或硕士阶段成绩单并加盖公章)。
复试主要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即兴演讲、才艺展示、专家提问四个部分。
(六)录用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拟录用人员中,男女比例仍旧按照6:3比例分别排序,并按照岗位1:1(男6人,女3人)的比例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格检查:拟录取人员按照电话通知所要求的时间,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榆林市二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八)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九)公示录取:经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与确定拟录用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榆林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2.拟录用人员签订协议后,由人事处分配到具体单位报到,聘期一般为三年,首次聘用包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研究生毕业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榆林学院人事处:俞老师 李老师0912-3891194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7:00
附件:《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