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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教师和管理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长江中下游平原、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 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仅 55 公里。

    学校前身为 1970 年创办的益阳地区师范专科学校和 1978 年创办的益阳基础大学。2002 年 3 月,经教育部批准,当时的湖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和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为湖南城市学院。

    学校遵循“品学兼修,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2012 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 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 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从2020 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2021 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各类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湖南城市学院热忱欢迎各类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名称

岗位
代码

岗位
类别

招聘
计划

学历学位

部门

学科

年龄

其他要求

1

教学科研

B1

专技岗位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0802机械工程,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30 岁及以下

本科和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2

教学科研

B2

专技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人文学院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30 岁及以下

本科和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3

教学科研

B3

专技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体育学院

0403 体育学

30 岁及以下

本科和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4

教学科研

B4

专技岗位

1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哲学,0201理论经济学, 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602中国史

30 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

教学科研

B5

专技岗位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

30 岁及以下

本科和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6

教学科研

B6

专技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0701 数学

30 岁及以下

本科和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

7

教学科研

B7

专技岗位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党委学生工作部

0402 心理学

30 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本科为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

8

辅导员

C1

专技岗位

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党委学生工作部

0301法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3体育学,0453汉语国际教育,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551 翻译,0823交通运输工程, 1204公共管理,1301艺术学理论,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4 美术学,1305设计学

30 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适合男性,需要常住男生宿舍;3.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9

辅导员

C2

专技岗位

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党委学生工作部

0301法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3体育学,0453汉语国际教育,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551翻译,0823交通运输工程,1204公共管理,1301艺术学理论,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4 美术学,1305 设计学

30 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适合女性,需要常住女生宿舍;3.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0

辅导员

C3

专技岗位

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党委学生工作部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3体育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551翻译,0823交通运输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907林学,1204公共管理

35 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有 5 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提供明确为辅导员岗
位的劳动合同。

11

科研生产

D1

专技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城市科学与乡村振兴研究院

0810土木类,0825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8建筑类

35 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有 2 年及以上脱贫攻坚或乡村振兴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 40 岁及以下;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学位 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撰写能力、语 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12

图书馆员

D2

专技岗位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图书馆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255图书情报

30 岁及以下

1.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2.掌握基本的数据分析知识。

13

宣传科员

E1

管理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党委宣传部

0302政治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

28 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且有新闻类作品; 3.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
可放宽至 30 岁及以下。

14

科员

E2

管理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研究生处

0401教育学,0402心理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

28 岁及以下

1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
2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3.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 30 岁及以下。

15

科员

E3

管理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4土木工程

35 岁及以下

 

16

科员

E4

管理岗位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0351法律,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255图书情报

28 岁及以下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有 2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 30 岁及以下。

    说明1、28 岁及以下指 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30 岁及以下指 199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35 岁及以下指 1987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40 岁及以下指 198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 B、C、D、E 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截止日期;

    4、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B、C、D、E 类岗位: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hncursc@126.com, 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 1 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B、C、D、E 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 2022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以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B、C、D、E 类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 B 类专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素质,总分 100 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60 分(含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 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70 分(含 7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②应聘 C 类专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笔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教育思想、党建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的论文写作,总分 100 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 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70 分(含 7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③应聘 D1 类科研生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基础,城乡规划、结构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以及专业相关的计算机基础软件知识,总分100 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60 分(含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和成果展示成绩合计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 100 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70 分(含 70 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④应聘 E1 类宣传科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 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笔试主要内容为新闻政策法规、新闻业务基础知识及申论,总分 100 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60 分(含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 100 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70 分(含 70 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⑤应聘 E2-E4 管理岗位、D2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 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应用技能等。总分 100 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含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者达不到入围比例,则笔试合格者全部入围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仪容仪表等。总分 100 分,设置面试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含 70 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2 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 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雷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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