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广州市审计局提供的审计报告曾披露了广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专项存在骗补、违规转包等乱象。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发出相关通知,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各项补贴全面推行“申报承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被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享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
根据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申请人(包括个人、企业、机构等)申报就业专项资金各项补贴时,需对本人填写信息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补贴申请人承诺后领取补贴资金,如经查实申请材料存在虚假情况,属骗取补贴资金的,补贴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责令申请人于1个月内将补贴资金退回市财政指定账户,并将该申请人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之日起5年内不得享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同时要求,各区人社部门及经办机构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所有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的申领情况向社会公示。市级经办机构在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后,应及时通过市网上办事大厅将各项补贴资金的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
通知还对日常监督做出了具体规定。依据通知,市级经办机构每半年需至少要组织1次对全市各区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专项联合督查。区级经办机构每个月对辖区内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申请单位组织不少于1次的定期专项检查,每个季度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不定期突击检查。通知表示,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范围。对于因疏于管理、违规受理审核补贴资金或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补贴资金被骗取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全市通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