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教学辅助人员
学历要求:须为2008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8年7月15日前。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辅导员
1、学历要求:须为2008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8年7月15日前。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政治面貌要求:应聘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行政管理人员
1、学历要求:须为2008届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应为“985”院校、“211”院校,或部、委属重点院校,不包括成教、自考、专升本、函授、夜大等),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应在2008年7月15日前。研究生报名时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中团委岗位条件同辅导员。
以上三类人员在学期间要求无违纪处分,本科毕业生班级综合排名在前三分之一。另外,亚澳商学院学生须兼获维多利亚大学及辽宁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具体要求请见附件一。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教学辅助人员
1、4月2日-4月9日12点前,为报名时间(4月4日、5日、6日休息)。每人限报一个教辅岗位。校内基层单位统一报校人事处;校外个人直接报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2、4月9日-4月10日,由校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人员向校内外公示。
3、4月11日-4月18日,基层单位制定考核录用办法,并于18日下午4点前,报校人事处审批备案。
4、4月25日-4月28日,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4月29日下午4点前报学校人事处。
5、4月29日-5月9日,经过学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面向校内外公示。
(二)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
1、4月2日-4月9日12点前(4月4日、5日、6日休息),为报名时间。校内基层单位统一报校人事处;校外个人直接报校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行政管理、辅导员岗位不得兼报。
2、4月9日-10日,由校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报名人员向校内外公示。
3、4月14日上午发放准考证,校内各院系统一到校人事处领取,校外个人到校人事处领取。
4、4月16日下午1点30-3点30进行笔试,3点40分-4点40分进行心理测试。
5、4月17日公布入围面试人选名单。
6、4月18日-19日面试,地点初定五洲园宾馆会议室。
7、4月21日公布入围部门考核人选名单。
8、4月22日-4月24日基层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4月24日下午4点前报学校人事处。
9、4月25日-5月9日,经过学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面向校内外公示。
三、主要试题题型
选择题、填空题、辨析题、简答题、作文题。
四、主要命题范围
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文史、经济、管理、法律和科技知识,教育理论和方针政策,写作。
五、考核录取办法
(一)教学辅助人员
合格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的3倍,则取消(或减少)岗位。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学术委员会按照考核录用办法和考核程序组织考核,人事处、纪委、学生处、教务处等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共同参加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录用办法,考核结束后,要向校公开招聘毕业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包括参加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现场情况记录、确定拟聘用人选方式、表决意见等,并附被考核人思想政治鉴定。考核报告要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二)辅导员、行政人员
1、学校依据申报岗位和笔试成绩按岗位需求数的4倍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列者同时入围),如某岗位面试人选不足时,根据岗位条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择优调剂。如果经调剂后的面试人数不能达到需求人数的4倍,则取消(或减少)岗位。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将依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选留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列者同时入围)。由各基层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要参考被考核人的笔试、面试成绩,对本校学生要深入到被考核人单位详细了解情况,对外校学生应与其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情况。考核结束后,应向校人事处提交书面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包括参加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现场情况记录、确定拟聘用人选方式、表决意见等,并附被考核人思想政治鉴定。特别是录用非面试排名第一的考生,务必详细说明理由。考核报告要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三)其他
各类应聘人员在考核及录用过程中,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及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况,将取消其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经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签订就业协议。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人事处人事科(校机关楼238房间),联系人:刘雅云、梁秋柏、田忠智、杨凌;联系电话:024-62202275。
七、招聘工作工程中的时间变化、面试通知等相关信息请各单位和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辽宁大学网站人事处主页或辽宁大学办公自动化网。
本通知解释权在辽宁大学公开招聘毕业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