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学生变成“廉价工” 济南职校学生实习有新规
近年来我国多地曝出“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变廉价工”新闻,近日,济南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贯彻鲁教职字[2016]33号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硬杠杠”。
通知要求,职校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认识实习一般不得超过1周。严禁随意改变原有教学计划安排突发性、临时性安排各类实习。要在实习实施前3个月完成对实习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形成考察评估报告,提前1个月向学生及家长公示,并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职业院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