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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小学2017年招聘10名教师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17-01-10 浏览
为适应十三师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程》和兵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7年1月组织教师招聘工作,共计划招聘教师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持有副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年龄放宽至40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公有制单位辞退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1月6日—12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月12日—13日 

(二)笔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1月20日 

(四)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1月22日 

(五)体检时间:2017年2月6日 

(六)考察时间:2017年2月9日 

四、招聘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兵团第十三师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职位表》及相关考试信息,将通过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十三师政务网(www.btnsss.gov.cn)公布。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十三师人社局人事人才科,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1号十三师人社局办公楼2楼。 

咨询电话:0902-2566532;0902-2565956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通过十三师政务网下载《2017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要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报考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教师还需提供副高级教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考试费 

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资格确认后现场缴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形式,成绩采用100分制。 

1.笔试。笔试内容按所报科目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方式:均使用汉语言文字答题。拟录用人员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员。 

2.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方面内容。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占50%。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成绩当天公布。 

3.计分办法。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岗位职数由高到低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7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考察由教育局协同红星高级中学组织,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于2月10日统一在十三师政务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十三师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试用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有关手续。 

六、监督 

十三师党委组织部、十三师人社局、纪检等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用人单位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将在十三师政务网上(www.btnsss.gov.cn)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十三师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902-2566532;0902-2565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