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北区教育局2016年公开招聘55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第二批)
为满足江北区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中小学岗位50人:小学语文15名(2名男性),小学数学7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科学3名,中小学音乐3名,中小学体育10名(其中篮球2名、乒乓球2名、田径3名、网球1名、足球1名、武术1名),中小学美术3名,中小学信息技术5名(2名男性)。
2、学前教育5名:教育局直属4名(1名男性),甬江街道1名(幼教体育)。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部属师范学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毕业生;
(3)师范类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浙江省生源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5)宁波市生源的毕业生。
其中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除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大学期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名次在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名次在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或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
(所获荣誉、等级称号必须与所报特长一致:如报考篮球,必须是篮球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2、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其中: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必须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以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中小学体育除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大学期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名次在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名次在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
(所获荣誉、等级称号必须与所报特长一致:如报考篮球,必须是篮球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二)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部属师范学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毕业生;
(3)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浙江省生源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宁波市生源的毕业生。
2、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报考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其中: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必须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以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
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浙师大、杭师大等师范类院校及宁波大学相应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宁波市初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截止2017年6月30日)现仍在岗(需要单位证明),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8:30—11:30,13:00—16:30)。
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实验小学东校区二楼羽毛球馆(江北区清河路168号)。
报名人数若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写好《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考试等具体事项将于2017年1月12日(含)前在江北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任一环节低于60分淘汰)。面试形式为试讲。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招聘岗位数6个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岗位数5个及以下按1:4的比例(小学语文2名男性和中小学体育按特长分类以1:4比例,不足人数按实际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仪容仪态。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须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的5倍确定笔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如某学科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未超过实际招聘指标5倍的,则该学科不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直接进入笔试。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自动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江北区教育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八、录用
考核合格者,在江北区教育网(http://www.jbedu.net)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江北区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部门决定。
被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九、其他事项
2017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2017年(其中: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
生源地认定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招聘的教师全区范围内分配,重点补充农村师资。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十、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7668723(其中报名期间只接受现场咨询)
监督机构:江北区教育局纪检组:87663292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中小学岗位50人:小学语文15名(2名男性),小学数学7名,小学英语4名,小学科学3名,中小学音乐3名,中小学体育10名(其中篮球2名、乒乓球2名、田径3名、网球1名、足球1名、武术1名),中小学美术3名,中小学信息技术5名(2名男性)。
2、学前教育5名:教育局直属4名(1名男性),甬江街道1名(幼教体育)。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部属师范学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毕业生;
(3)师范类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浙江省生源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5)宁波市生源的毕业生。
其中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除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大学期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名次在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名次在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或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
(所获荣誉、等级称号必须与所报特长一致:如报考篮球,必须是篮球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2、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对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其中: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必须在宁波市中小学任教)。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以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中小学体育除满足以上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大学期间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个人名次在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名次在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高中、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称号。
(所获荣誉、等级称号必须与所报特长一致:如报考篮球,必须是篮球项目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
(二)教育局直属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2)部属师范学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毕业生;
(3)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4)浙江省生源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5)宁波市生源的毕业生。
2、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报考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其中: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必须在宁波市幼儿园任教)。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可以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范围:
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2017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浙师大、杭师大等师范类院校及宁波大学相应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相应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获得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地市级优质课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宁波市初中、小学或幼儿园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截止2017年6月30日)现仍在岗(需要单位证明),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8:30—11:30,13:00—16:30)。
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实验小学东校区二楼羽毛球馆(江北区清河路168号)。
报名人数若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写好《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取消考试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考试等具体事项将于2017年1月12日(含)前在江北教育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五、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实行百分制(任一环节低于60分淘汰)。面试形式为试讲。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材教法等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招聘岗位数6个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岗位数5个及以下按1:4的比例(小学语文2名男性和中小学体育按特长分类以1:4比例,不足人数按实际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仪容仪态。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应聘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须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的5倍确定笔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如某学科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未超过实际招聘指标5倍的,则该学科不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直接进入笔试。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自动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江北区教育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浙人发[2008]58号)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八、录用
考核合格者,在江北区教育网(http://www.jbedu.net)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江北区教育局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区教育局商区人力社保部门决定。
被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被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九、其他事项
2017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2017年(其中: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
生源地认定以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招聘的教师全区范围内分配,重点补充农村师资。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十、本公告由江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7668723(其中报名期间只接受现场咨询)
监督机构:江北区教育局纪检组:8766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