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召开就业问题专家研讨会,探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背景下,我国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开展工作的新思路。会上,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郑东亮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赶紧来看看他说了什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提高就业质量的新目标,顺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反映了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就业工作的新要求,也可以说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情况下对人社工作整体的新要求。提高就业质量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理解就业质量要有多维角度
理解就业质量有以下几个角度。
第一个是微观和宏观相结合的角度。从微观个体的角度看,更高质量就业通常意味着合理增长的劳动报酬,稳定的工作机会,良好的就业环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体面的社会地位。从宏观角度来看,更高质量就业应该包括更充分的就业,更加优化的就业结构,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等等。
第二个是动态和静态相结合的角度。就业质量的提高是持续不断的过程,是一个历史发展的概念。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劳动者就业的成就感、实现个人价值的愿望就会强烈起来。就业质量的诉求涉及到劳动者发展和尊严、实现工作和生活平衡等方面。从宏观上分析,这也是一个发展状态。比如目前来说,雇佣率(工薪劳动者占整个就业人口的比例)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工薪劳动者是正规就业。但在新业态蓬勃发展背景下,涌现出多种就业形态,以后对雇佣率这一指标的重视程度就会有所淡化。
第三个角度是质与量相结合的角度。正确看待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关系,应该坚持质和量并重。我们说结构性矛盾是主要矛盾,但就业面临的总量压力还是存在的。另外,从一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情况来看,相当多的劳动者愿意承担更多工作,争取更多收入,兼职劳动者数量也日益增多,这说明更充分就业的需求非常强烈。所以,提高就业质量首要问题还是就业机会和就业是否充分的问题。如果仅仅有少部分人有更好的就业机会,很多人就业质量不是很好,就不能说一个社会的就业质量是好的。可以说,就业质量的质和量是一个辩证概念,扩大就业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提高就业质量要多措并举
具体到就业质量评价,现在一致认可的评价维度主要包括就业机会获得和待遇的公平性、劳动者收入水平、职业能力的发展、就业环境、社会保障状况、劳动关系状况以及就业结构等。如何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应该从这些方面去努力。
1、最根本的还是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我们才能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和保障水平。
2、从工作本身来说,要长期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扩大就业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联动。
3、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不仅是化解结构性矛盾的基础措施,也是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的基础。
4、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有针对性地扶持重点群体。
5、破除妨碍劳动者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在十九大报告中,社会性流动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不仅仅各类劳动者都应该有公平的机会,各类经济组织也都应该有公平获得人才的机会。
6、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改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使工薪劳动者工资收入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加强劳动者的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