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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业大学2007年用人需求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www.jszp.org 日期:2007-07-18 浏览
  一、聘用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符合我校聘用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其中应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各级学历均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毕业且所学各级学历的专业不能跨度太大。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农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教学(含辅导员)、科研岗位应聘者本科、研究生毕业学校均应为国家重点院校及以上层次,其余岗位应聘者本科、研究生毕业学校有其一必须是国家重点院校及以上层次(含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211和985院校优先;
  (五)外语水平要求: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英语必须达到国家考试六级或以上水平(426分及以上),小语种达到国家考试四级或以上水平;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英语必须达到国家考试四级或以上水平(425分及以上);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用人需求查询
  登陆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点击“2007年沈阳农业大学用人需求”或登陆辽宁人事人才网即可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登录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的网站 http://www.syau.edu.cn/rsc/  点击“人才招聘”进行报名及有关信息的查询。
  1.提交应聘申请:报名者注册时的用户名即为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可在2007年7月31日之前登录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提交应聘申请;第一岗位报教学的人员可同时报1个管理(行政及其他)岗位。
  3.应聘教学、科研以外岗位的人员,只有第一申报岗位有效。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并将符合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应聘教学岗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具体考核时间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和组织试讲考核工作。
  应聘非教学岗位人员查阅资格审查结果及参加考核时间,详见人事处公告。
  四、考核考试办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考核考试。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级学历学位证(最终学历、学位证书还没发放的,请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各级学历成绩单、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套(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考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考核之前,登录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二)教学、科研岗位
  1.应聘人员需就所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准备20到30分钟的试讲内容进行试讲,并回答考核专家的提问。应聘岗位对试讲内容有特殊指定要求的,以准考证或教学单位要求通知为准。
  2.参加考核人员请于各单位考核后第2-3天登录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考核。
  3.通过考核人员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签署就业协议。
  (三)非教学、科研岗位(含辅导员)
  1.公共科目笔试
  应聘学校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统一参与学校集中进行的职业能力测验,考核范围、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及答辩
  在职业能力测验笔试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竞聘面试及答辩的人选。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为5:5,根据权重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人员经学校审定后予以公示。
  七、签署就业协议。
  沈阳农业大学2007年用人需求请到人事处网页中“人才招聘”栏目中下载。
  联系方式:024-88487039-12 联 系 人:关 嘉  丛伟波





人事处          

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