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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2019年专项招聘50名教师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8-12-11 浏览

为选拔优秀毕业生,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聘50名局属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科段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731日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于2019731日前取得);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学校与学科

招聘学校:新乡市教育局局属中小学。

招聘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

四、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各报名点开始报名时间和具体地址在报名高校网站公布。

现场报名时需持本人求职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尚未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需持以上所列报名表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新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word格式)、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尚未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文档,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hnsxxsjyjrsk@163.com(邮箱主题务必为:姓名-就读大学-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XX大学-高中语文”)。报名邮箱成功接收毕业生报名邮件会自动回复“您发给我的信件已经收到。”如无此回复,请务必重新发送邮件直至报名邮箱接收成功。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答辩及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

3.招聘小组确定人选

招聘小组根据试讲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4.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实行双向选择。进入签约范围的考生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洽谈,签订就业协议。

5.体检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新乡市教育局委托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xjy.gov.cn)公布。

6.考察

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负责。考察一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在校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二是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7.聘用

专项招聘教师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市编制、人社部门为其办理入编及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张科长,彭老师

咨询电话:0373-3519005

附件: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