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了对社会法人和个人信用的评分标准,通过良好信息加分、不良信息减分、部门评价结果按照等级加减分的方式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信用分。
社会法人是指义乌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该办法管理。社会法人信用以基础分值80分为起评分。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评分标准有:获得过各级工会荣誉能得到相应的加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金华市级加2.5分,义乌市级加2分;在不良信息减分方面,工会经费不足额缴纳、欠缴工会经费10万元以上的扣6分,欠缴2万元~10万元的扣4分,欠缴2万元以下的扣2分,补缴后不再扣分。
个人信用以基础分值100分为起评分。与工会工作相关的评分标准中,良好信息加分包括:被授予劳模或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四爱企业家、最美职工等荣誉,国家级加30分,省级加20分,地市级加12分,县市级加8分;获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等荣誉,国家级加15分,省级加10分,地市级加6分,县市级加4分;技术标兵等技能类荣誉,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6分,金华市级加4分,县市级加3分。
《办法》同时规定,社会法人若有欠薪、欠缴公积金、非法用工等行为,将被减分,若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获得荣誉,将被加分。
《办法》还规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分与其名下企业信用等级挂钩,对不同信用等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施相对应的个人信用分加减分。
据了解,《办法》是在之前若干相关规定基础上制定的。近年,义乌推动信用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贷审批等方面的应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低信用等级、低信用分的社会法人和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将处处受限。在信用评分制度下,2017年,义乌共有300余家企业被限制财政资金补助、评优评先,97家企业被限制参与招投标,2600人次被限制金融信贷,直接促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273个,总金额达到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