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0日从人社部获悉,人社部、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预计将有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据介绍,这是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15连涨”,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4年“同幅共涨”。那么,各地都能按5%涨养老金吗?涨的钱,退休人员何时能拿到?明年还涨吗?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这些热点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每人都能按5%涨吗?
——由于各地经济水平、退休人员情况不同,调整办法会有差异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6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在调整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该负责人表示,这体现了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逐步“并轨”的方向和规则公平。
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确定,需重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以及养老保险基金可承受和制度可持续。这位负责人说,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物价均保持一定程度上涨。为此,国务院决定今年继续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不过,2019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同时,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加之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增大。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决定,今年总体调整比例与2018年持平。
谈及各地具体的调整办法,这位负责人指出,各地需按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合理确定具体标准,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由于各地经济水平、退休人员情况等不尽一致,调整办法会存在一定差异。
具体到一个地区内部,少数地区可能会出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略有不同。
具体到“5%左右”的调整比例,这是此次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并不是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人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5%的比例调整。
具体到个人,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工资水平较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何时能拿到钱?
——各地将在5月31日前制定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
与此前调整办法一致,今年将继续坚持“并轨”原则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指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统一增加相同额度的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指增加的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这一调整办法能适当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
从时间进度上看,《通知》要求各地要在5月31日前,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人社部、财政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将由两部制定并组织实施。人社部、财政部对地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后,各地将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补发。”这位负责人表示。
以后还会不会涨?
——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在总结历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以实现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机制的统一。
去年5月,国务院发文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提出了“统一政策”的基本原则,强调国家统一制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统一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待遇计发和调整办法等。
针对资金来源,《通知》明确,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记者注意到,《通知》还强调,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存在违规一次性补缴或提前退休行为的地区,将予以批评问责,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地方监管,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顺利实施,并不会因此影响退休人员个体的调整水平,也不会因此影响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