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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对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将给予奖励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妇女报 日期:2019-04-12 浏览

  近日,甘肃省妇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甘肃省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据悉,这是甘肃省首个由多部门联合制定,较为系统全面阐述维护女性公平就业权益主要精神的规范性文件,该《意见》也是甘肃省实施“社会性别视角下全面两孩政策对女性就业的影响研究项目”重要成果之一。

  《意见》以解决妇女和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创新,在两个方面属于全国地方性首创。一是倡导性提出“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政府逐步完善女性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激励机制,对女性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在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奖励”。二是提出妇联组织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强化男性家庭照料责任,探索建立“亲职假”制度。“亲职假”指为有抚育照料责任的职业男性,每年提供一定时间带薪或带半薪假期,用于照料孩子及进行亲子、家庭活动。

  《意见》特别提出,要强化妇幼保健服务供给,推动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开展妇女保健工作和相关活动;推动政府建立完善女性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出台实施全面两孩的配套政策,提供住院分娩医保报销、产假、陪护假福利,开通危急重症孕产妇、儿童急救绿色通道,鼓励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工作时间及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灵活普惠的托幼公共服务体制,为有家庭照料责任的女职工提供托幼支持。

  《意见》还提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将防范性别歧视纳入法规政策评估及用人单位风险管理,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帮助女性了解掌握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形式、取证技巧、投诉渠道和救济途径,提高女性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意见》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的刚性, 提出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对非公企业职工产假、哺乳假和带薪陪护假的落实情况以及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的监察力度;对存在性别歧视突出问题或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利的用人单位落实联合约谈、限期整改和依法处罚制度,并将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公布。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提出推动构建联动机制,人社、市场监管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注重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