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例在线申请调解劳动争议成功化解
4月12日,为推动“互联网+调解”在线平台的使用,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举办“互联网+调解”在线平台使用培训会,海淀、大兴两个试点区的乡镇(街道)调解员共计6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详细介绍了“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并就劳动者及用人单位通过平台在线申请调解的具体步骤进行了讲解和交流。
今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北京等七省(市)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选择海淀和大兴两个区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目前,两区已于3月底前完成了在线服务平台机构及人员录入工作,并成功化解了首例在线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
3月初,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的一家制衣公司以业绩不好为由与销售员钟某解除了劳动合同。钟某对此表示异议,提出了制衣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任职以来的未休年假工资、2月份工资,及报销近两年的电话费、返还押金等要求。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钟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期间,钟某自北京市海淀仲裁院获悉,北京市已于3月1日正式启用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劳动纠纷可以在线申请并能在就近的乡镇(街道)劳动人事调解中心调解,减少多次跑路的麻烦和需要对簿公堂的烦恼。钟某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通过这一平台提出了调解申请。平台管理员收到钟某的调解申请后,及时将案件分配至海淀区清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收到案件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为双方释明法律法规政策,指出双方各自履行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力促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制衣公司同意支付钟某各项工资等补偿,合计6786元。
与此同时,北京大兴区旧宫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也通过在线服务平台解决了一起小型集体争议。下一步,北京市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改进调解服务,为全面推行“互联网+调解仲裁”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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