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0年人才招聘计划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热爱学生;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二)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必须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者是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人员。
(三)在国内取得学历学位的,本科和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均应毕业于“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面试、试讲合格。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招聘计划,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自荐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通过发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须发2份,1份发人事处邮箱,1份发应聘岗位所在学院联络员邮箱,具体地址见联系方式。所有应聘材料必须注明应聘学院和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收到应聘人员的自荐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通过在学校网站公布、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参加下一环节。
(三)考查
1.面试
各学院招聘工作组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结合应聘岗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提出相关问题,面试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通知,做好试讲前的准备。
2.试讲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15分钟的试讲,由各学院招聘工作组组织。
3.确定人选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经面试、试讲初选合格的教师岗位应聘者进行考察和研究,确定最终拟聘人选。
(四)体检
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五)公示
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
五、聘用及待遇
(一)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1.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
2.学校不解决住房,所有人员享受北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
3.博士、博士后人员学校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费;
4.京外生源的毕业生进京户口按北京市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聘时间与地点安排
招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一)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媛媛
联系电话:010-81353221,010-68987835
简历投递邮箱:renshichu@btbu.edu.cn(注:请以附件方式发送简历,由于邮箱空
空间有限,请将简历控制在2M以内,邮件中请注明应聘的具体单位及职位)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北京工商大学人事处
邮编:100048
(二)各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简历投递邮箱
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云虹
jjxy@pub.btbu.edu.cn
81353303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赵进
hgxy@pub.btbu.edu.cn
68985456
机械工程学院
幺奇
jxxy@pub.btbu.edu.cn
8135309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马娅娜
mayn@btbu.edu.cn
68985285
商学院
李士萍
lishipingbtbu@163.com
81353341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胡晓波
huxb@btbu.edu.cn
81353370
艺术与传媒学院
刘靖
cbysxy@pub.btbu.edu.cn
81353364
外国语学院
顾立洲
wyb@pub.btbu.edu.cn
68985900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高林
gaol@btbu.edu.cn
68985535
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卜小龙
buxl@btbu.edu.cn
81353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