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将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多措并举完成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97万人。其中,重点开展“入企即入校、招工即招生、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年培训新型学徒2万人。
聚焦产业转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面向有劳动能力和培训需求的农村劳动者,持续实施技工院校技能脱贫“百校行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65万人。加大失业人员转岗技能培训力度,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开展精准培训,全年完成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26万人。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全年完成创业培训26万人次。
《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全省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应培训尽培训”,全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发挥职业院校在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中的“蓄水池”作用,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定向式劳动预备制培训,全年完成劳动预备制培训10万人。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完成6万人。
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提出,今年新培养15万人。调整完善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养目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大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年完成培养1万人。推进技工院校内涵发展和国际化合作,组织开展第三批技师学院认定,持续扩大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招收预备技师、高级工学员比例,力争完成高级工班以上招生4万人以上。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统筹做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院校主体专业认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能等级考核、职业技能竞赛认定等多种方式,完成高技能人才评价鉴定10万人。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开展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工作。
持续实施项目带动,《方案》提出,新建20个贫困县省级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培训品牌基地、13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省级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实训综合示范基地和2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持续提升职业培训基础能力。面向企业生产一线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重点依托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全年完成500名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