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 为非法放贷行为上“紧箍咒”
“通过排查发现,有同一原告三年内在我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的达多起。”记者昨日在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秦淮法院制定的《关于规范涉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公布。
秦淮法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秦淮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984件;2018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235件,其中经审理认为涉及套路贷等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的30余件;2019年1-5月受理民间借贷案件1088件。
近年来,以民间借贷为幌子的非法高利放贷行为猖獗,民间借贷领域也成为黑恶势力容易滋生的土壤,严重影晌社会和谐稳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的行为。民间借贷的资金必须是出借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记者了解到,涉职业放贷人的案件往往伴以高利贷、套路贷、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暴力收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虚假诉讼、假证伪证等扰乱诉讼秩序行为高发领域,严重危害区域民间金融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涉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秩序,加大对职业放贷行为的惩戒力度,省高院今年出台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的意见(试行)》,在此基础上,秦淮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涉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从严规范此类案件的审理。
秦淮法院副院长采飞表示,实施细则的出台,特别是建立的职业放贷人名录,将极大方便法官对职业放贷人的识别,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审查案件事实、严格进行责任判定。同时,该系列文件的发布,将正确引导社会大众心理预期,尤其对于职业放贷人,则是一种警示及震慑,将规范其民间借贷行为及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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