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等次5年内不能晋升职称
日前,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发出通知,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为所有在职教师建立师德承诺书和个人师德档案。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按照相关要求,包括公办和民办学校(单位)受聘、就职于教师、教辅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及受聘、就职于行政岗位、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学校(单位)临时聘用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都要签订承诺书并建立师德档案。从2020年起,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据悉,教师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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