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分站

您现在的位置:高校招聘网 > 新闻资讯 > 特别推荐 > 内容

诉前调解 19名农民工讨回劳务费110万元
作者:admin 来源:劳动午报 日期:2019-07-08 浏览

  “被告拖欠了我们劳务费一年多了,要了很多次都不给,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拿到钱,真心感谢调解员和法官!”近日,北京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内,9名从外地赶来的农民工当场拿到15万元劳务费。据了解,包括这9名农民工在内的共19名农民工,通过当庭履行、限期给付、当事人私下签订协议等方式获得劳务费近110万元。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杨先生及其他18名农民工从河南、河北、四川等多地来到北京市房山区,在某棚户区改造项目从事劳务工作。项目完工后,杨先生等人的劳务费却迟迟没能到账。经过他们多次催要,依然没有结果。

  无奈,杨先生等人就近起诉到河北人民法庭,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承包公司、劳务公司及包工头索要被拖欠的劳务费近110万元。

  河北人民法庭庭长王俊伟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决定为农民工立案开启“绿色通道”,简化立案流程,并对农民工的诉讼进行指导和释疑,确保能够当即审查、当即立案。

  考虑到案件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证据繁杂、涉及多种法律关系等因素,河北人民法庭在王俊伟庭长的指挥下,成立临时专案调解组,由具有多年涉众调解经验的驻庭人民调解员张宝勋负责调解,速裁法官陈永富负责对调解进行指导。

  据一位农民工介绍,目前有一些工友在北京不同区县工地上打工,有的工友甚至已经回外地老家了。充分了解了这些情况后,陈永富法官和张宝勋调解员在采用“摆事实、讲道理、解疑虑、化危机”的调解技巧,针对原告、被告的不同需求采用电话沟通、现场约谈等沟通方式,与原告换位思考、听取原告的诉说、针对原告的具体情况分析给付方式的利弊。同时,向3名被告进行法律释明、详细分析拖欠工资的不利后果,并适时对其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因为案件涉及原被告人数众多、案情比较复杂,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先后经过近百次的沟通,最终,使案件事实得到了还原,原被告双方一直有争议的诉争金额和给付方式也有了定论:5名农民工与承包公司自行达成调解协议,撤回起诉;5名农民工与包工头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形式,达成限期给付调解协议;9名从外地赶来的农民工当场拿到了劳务公司给付的劳务费近15万元。

  棚户区改造作为国家划入保障安居工程的项目,是政府为了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得到了各界的支持。作为北京市房山区唯一的山区法庭,河北人民法庭辖区内有多个棚户改造项目,涉棚户区改造案件时有发生,河北人民法庭干警一直坚守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衷,身体力行、尽职尽责地为民公正司法、伸张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