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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交通事故骗保 一男子被判一年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工人报 日期:2019-07-09 浏览

  开车上路难免有追尾刮蹭的事情发生,但同一辆车连续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而且事故过程如出一辙——驾驶轿车直行时撞上前方变道车辆。蹊跷的连环事故引起保险公司警觉,报案后,竞牵出多起变道追尾骗保案。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骗保案。

  ■基本案情:为捞钱自导自演“碰瓷”骗局

  2016年12月的一天,杨某驾车沿省会槐安路由西向东行驶到平安大街附近。当时,杨某行驶在右侧车道,在观察后方有安全距离后,便打转向后向左侧车道变道,当变道一半时,突然被后方刘某驾驶的车辆撞到。杨某马上下车观察情况,发现自己车的左后侧被蹭了一下,损失不大。后方刘某驾驶的车辆,只是右前侧被擦了一下,损失也不大。见此情况,杨某想与刘某沟通事故处理事项,但刘某并没有下车,也没有理会杨某示意沟通的手势。由于没有事故处理经验,杨某便回到车上与保险公司联系该如何处理。经保险公司鉴定,此次事故杨某负全责,双方由保险公司各自理赔。整个理赔时间很短,赔完钱,刘某就马上离开了。

  这本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理赔,然而保险公司在核查时,却发现刘某驾驶的车辆有多次理赔记录,且均是从后方撞到前方变道的车上,几乎全是对方车辆的全责,刘某进而向事故责任方驾驶员索取钱财或向保险公司索赔。

  理赔记录暴露的问题引起了保险公司的警惕,保险公司遂报案。经查,这一系列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果然是刘某精心策划、自导自演的“碰瓷”骗局。

  ■法院裁决:故意制造事故牟利被判诈骗罪

  原来,2015年7月,刘某贷款买了一辆车后,在一次变道行驶中撞到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向刘某要了1000元钱。因自己变道撞到出租车责任在自己,根据规定,刘某需负此次事故的全责。于是,刘某直接给了出租车司机1000元现金私了。

  事后,刘某觉得的这样来钱挺快,便想到了利用车辆“交通事故”来牟利的点子。于是,刘某开始仔细“研究”交通法规和车险方面的知识。他发现前面车辆压线行驶和拐弯行驶时,如果碰到后面直行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同时,因为对于一般小事故,出勘员会当场赔付,这让他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风险,即使万一哪次被发现了,大不了就不要理赔的钱了事。

  2016年,刘某开始找机会制造交通事故。

  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定损,给刘某的钱是来修车的,那么刘某是怎么赚钱的?保险公司定损是按照4S店的标准来核定的,而刘某根本不去4S店修车,而是去修车铺,或自己买来旧的部件进行简单维修,然后再让修车铺开足额的发票。这样一来,余下的大部分理赔金就可以“不劳而获”了。通过这种方式,刘某先后制造对方负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6起,从中非法获得理赔金共计35390元。

  裕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手段,多次骗取对方保险赔偿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已赔偿保险公司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庭审中被告人刘某也自愿认罪,均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截至记者发稿,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刘某的这种行为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去冒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通过旁门左道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