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74名,其中:市级联招中学52名,城区学校11名,农村学校9名,职业教育教师2名(详见附件1长寿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及人数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学科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重庆市属师范院校、市属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四川师大、西华师大和省、部属重点师范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及全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本部2010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市级联招中学只在四川师大、重庆师大、西华师大和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及全国“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本部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招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可在专业性院校本科毕业生中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学科所需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会计专业学历放宽到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符合招聘学科所需的基本条件
1、计算机:文科一级以上,理科二级以上。
2、英语:英语专业的达专业四级以上,其他专业的需公共英语四级分数达到425分以上(选学其他语种必须达合格以上)。
3、普通话:中文专业的达二甲以上,其他专业的达二乙以上。
4、三笔字:必须达四级以上或取得合格证书。
5、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持以上过级证书及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艺体类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1月25日——26日9:00—17:00时,报名地点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桃花体育中心区委党校内)。
2.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1月20日——25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考者填写《长寿区公开招聘教育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下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好后,将《报名表》及近期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制作为电子文档,发送到zdw6726@163.com。
咨询电话:长寿区教委人事科:40244495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院校出示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附件2)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3)网上报名者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院校出示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附件2)的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于2010年1月28日到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人事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4)开考比例:拟招聘学科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学科人数至规定比例。
(5)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0年1月30日在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0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长寿中学。
2、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分为,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综合基础知识》;报考教师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
3、加分规定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公共科目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三)面试
按报考学科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寿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学科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委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缺时,则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凡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在2010年8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学科要求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者,取消聘用。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委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教委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教委、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