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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高危企业要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
作者:admin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19-11-04 浏览
     记者日前从应急管理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矿安监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从现在开始至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表示,《实施意见》明确了资金支持政策,要求高危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的资金,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希望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送补贴性培训人员信息,或者直接应用地方人社部门职业培训实名管理系统,减少企业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提高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效率,支持企业更快更便捷地享受有关政策。

  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介绍,《实施意见》要求企业严把新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确保所有在岗员工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要重点开展高危企业班组长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要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实施意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自主培训,要求没有能力的企业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提供培训定制服务,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参与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注重发挥网络学习平台在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和降低培训成本中的作用。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高危行业劳动强度大、安全风险高、对高技能人才吸引力不足以及我国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农民工在高危行业就业等多方面原因,高危行业普通职工安全技能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5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纳入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培训范围。为把有关要求和政策落到实处,应急管理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泛调研、认真研究、深入论证,起草了《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