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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9年计划录用司法所公务员813人
作者:admin 来源:河南工人日报 日期:2019-11-06 浏览
    11月5日,省人社厅对外公布,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工作,全省共计划录用司法所公务员813人。

  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法律类和监所管理类,符合其中一类即可报考。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月7日14:00~16:30申论。

  另外,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试后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面试前应试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违反保密纪律和保密承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