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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为创新者赋权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9-12-12 浏览

  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疏通北京以往科技成果转化中多个环节的“堵点”,舒筋活络,赋予创新者更多自主权,为科技成果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本市在中关村1+6系列先行先试的探索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发布实施后,本市迅速启动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立法,力争将多年来探索的好做法和政策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更好地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早在两年多前,市科委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办、法制办和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立法专班,深入全市科技园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中介等密集“摸底”,与企业家、科技人员、科研管理人员等深入座谈,查阅资料,蹲点实验室,进一步梳理北京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和难题,找到亟待改进的“堵点”和“难点”,并一一在《条例》中给出解决办法。记者日前专访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详解《条例》。


  堵 点


  科技成果与我无关,应用缓慢易错失良机


  《条例》


  科技成果权属可给成果完成人


  北京创新成果产出高度活跃,科研单位的诸多科技成果如果顺利转化,可以有力地服务国家、城市和市民。但因种种原因,很多成果只能“待字闺中”。


  摸底发现,成果权属和收益分配问题,一直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老大难问题。市科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过去的思路,科研人员取得的研究成果,要么归国家,要么归单位,总之是“与我无关”。一旦遇到部门审批和单位拖沓,原本可以快速投向市场应用的科研成果,很可能就停留在一纸论文,被束之高阁。有的还错失市场良机,不免让人扼腕叹息。


  “当年要是有这样的条例,我那个5000万元的项目,现在或许已经投产了。”本市一所“双一流”高校的教授感慨着。几年前,他有一项新能源利用科研成果引起了国内一家民营企业的关注,几番交流后,企业有意购买该项成果,合同金额5000万元。但按照当时的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必须从学院、到学校,再到主管部门,层层审批。结果因为种种原因,审批流程时间较长。企业等不及,就放弃了。“对老师来说,发过论文、拿过专利,的确已经可以有所交代,但眼看着成果没有投入市场,造福社会,还是很遗憾。”这位教授说。


  针对这一“堵点”,《条例》着力解决“有权转”的问题。明确高校与科研院所可以将职务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以及和知识产权相关的其他权利全部或者部分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并同时约定双方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方式。允许高校院所可以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提升至不低于70%,科技成果转化奖酬不受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条例》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一定条件下的自主实施转化权。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自行投资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转化科研成果。对于科技成果拥有者本人,《条例》设置了“鞭策”机制,明确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应用类科技项目,项目承担者如果限时不转化的,可以强制许可他人转化。“这将有效避免科技成果转化错失良机。”市科委工作人员表示。


  《条例》还专门设计了包容机制,对于部分科研机构负责人担心成果转化被追责的问题,《条例》明确,单位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示、合理注意和监督管理等勤勉尽责义务,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而产生的决策责任,实现“免责”。


  堵 点


  界定模糊,医生转化科研成果难获激励


  《条例》


  明确医生做科研也可享成果转化激励


  2016年,北京一家知名三甲医院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2500万元收益,医院打算将其中的70%奖励给科研人员。这本是好事,但一到具体实施的时候卡了壳。医院的科研、财务、人事还有审计等部门遵守审批程序,都表示需要上级审批确认。最终,本来能大大激励科研人员的科研奖励“泡了汤”。


  市科委等有关部门摸底发现,北京医疗卫生机构众多,技术研发能力领先,不少大医院的医生,出诊看病的同时也在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例如研发新药、医疗器械等,以惠及患者。但过去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时,各单位对于医疗卫生机构能否享受成果转化政策,医生是否属于科研人员,能否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激励政策,却界定模糊,说法不一,影响了他们的科研及成果转化积极性。


  《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有关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定也适用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们可以充分享受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规定,这解决了科研人员“愿意转”的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多位教授告诉记者,他们常年都是在临床、科研两头工作,经常走出门诊楼就去科研楼。挑灯奋战,就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早日用上,为病人减轻病痛,顺利康复。现在有了《条例》的支持,他们更可以大胆创新,将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事实证明,来自医疗卫生机构的科研成果一旦转化投入应用,往往能迅速被认可。例如骨科手术,需要非常精准的操作,北京积水潭医院成功研发了一套骨科手术机器人系统,性能指标国际领先,相关专利转让给一家企业后,骨科手术机器人迅速在中国市场获得认可,一大批需要骨科手术的患者获得精准治疗。

  堵 点


  科技成果转化缺人才


  《条例》


  增保障,设职称,留住人才


  三年前,面对较高的生活成本,从北京大学毕业的小李辞掉科研院所的工作,离开北京,前往南方发展。今年11月一天的下午,小李给记者发来微信:“我又回来了”。现在,小李在亦庄开发区的一家生物医药企业做研发工程师。“还是北京的科研氛围好,随时可以找到导师、找到实验室。现在收入也更有竞争力了。”小李说,更重要的是,房子也解决了,“企业给我申请下了保障性住房”。


  市科委工作人员说,当前北京专门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吸引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的力度也不够。原有的人才激励及晋升机制也不健全,专业服务人才流动较大,工作业绩和成果在原有的职称评价体系中不能充分体现,行业收入相对较低,发展空间存在“天花板”等问题。


  为解决这一“堵点”,北京市已先后为科技人才出台了多项有关落户、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政策,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职称评价需求,今年9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已联合发布试行办法,首次增设技术经纪单独职称序列。北京成为全国首个单独设置该专业职称序列的省市。此次《条例》中也明确规定,设立知识产权、技术经纪等职称专业类别。


  《条例》还规定市政府应当制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现有人才政策同样适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对引进的转化人才要“留得住”。以人才入手,实现科研成果“转得顺”。


  堵 点


  好成果也愁“嫁”,新技术成果存在供需“错位”


  《条例》


  加快构建应用场景,支持科研成果转化测试应用


  作为海淀区属规模最大、临床科室最齐全的医院,海淀医院每年要接待大批市民就诊。该院放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里每天接待病人超过500人次。其中CT、核磁扫描病人数超过一半,本着严谨的态度,每位病人的片子都需要医生仔细看,大家的工作强度非常大,因此也迫切期待智能技术的助力。


  事实上,因为医疗工作的特殊性,无法做到标准完全统一,多数是以个人从业经验判断,加之人体器官复杂等原因,如何把医生从“片海”中解放出来,提升影像诊断的效率和准确率,已经成为不少医院和科研单位攻坚的目标。


  与此同时,在海淀中关村园区,不少科创企业在人工智能医学影像研究领域都已经有了不错的成果,期待着在医院得到应用。


  供需如何对接?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在海淀医院启动了海淀区医学影像人工智能项目的建设。海淀医院副院长戴轶说,要基于图像识别、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一个人工智能医学影像分析平台,将人工智能用到肺结核、乳腺结节筛查、胸部及骨关节病、神经系统疾病及心血管疾病等日常诊断中,帮助医生更精确的判断,以改善医生因经验不同造成的诊断差异,减少因疲劳阅片造成的误诊和漏诊。


  今年6月,市科委发布了首批10项应用场景清单,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机会。海淀医院的医学影像人工智能项目就位列其中。


  此次《条例》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予以制度明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应用场景建设有关规划和政策,加快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应用场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本市测试、试用、应用,并依法提供其所需的数据开放、基础设施、技术验证环境、检测标准、示范应用等服务,为其在本市落地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