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科协等14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尤其是校外负担过重问题。《方案》共40条,将自1月10日起施行。
当前,浙江一些区域、一些学段的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表现在学生身上主要是“三多三少”,即作业过多、培训过多、竞赛过多,睡眠过少、锻炼过少、实践过少;表现在校外培训机构,主要是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表现在学校及教育有关单位,主要是中小学学科考试频率过高、试题过难;表现在区域层面,主要是部分区域的中小学校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
针对这些问题,《方案》提出,严控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协同各方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业尤其是校外负担过重”,期望在推动“减作业、增睡眠,减补习、增运动,减刷题、增实践”“三减三增”的同时,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痼疾,扭转、纠正“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与过于功利化的教育政绩观”。
小学生早上上学时间推迟至8:00以后,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寄宿制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晚熄灯时间分别不迟于21:00、21:30、22:00。各校各年级一律不得利用周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在校内外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中补习。
对于学生作业问题,要求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作业管理机制,并提出了“五不”规定:凡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精选、先做、分层、全批,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每学期统一考查不超过1次;三至六年级可安排语文、数学等学科考试和其他学科考查,每学期统一考试或考查不超过两次。初中文化学科可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月考和周周清考试。县(市、区)教育部门不得对小学组织统测。
同时,按照“教考一致”原则,要求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确定考试内容,控制考试难度,中小学校和教研部门要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不得出现脱离实际的偏题怪题,扭转靠机械刷题取胜的命题倾向。中学生个人考试成绩及位次允许家长获知,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内外公开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过分强化应试教育的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或以家委会等名义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方案》还提出,公办民办学校应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浙江将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浙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招生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时间、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不得采用衔接班、预录班、新生军训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
《方案》还严禁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优质示范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比例,2021年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60%,招生名额分配要向农村初中学校和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校外培训内容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以排名为目的的跨区、跨机构大规模学科类测试或变相测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做出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官网、培训点、自媒体、宣传单上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对进入中小学校的各类竞赛必须经各级教育部门审核,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或出借场地给未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