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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多措并举稳定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江苏工人报 日期:2020-02-20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当前疫情形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日前,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印发贯彻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用工指导服务。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应对当前疫情形势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要深入分析研究当前疫情形势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着力加强政策配套和工作协调,积极促成出台更多的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有针对性地对复工复产企业予以支持保障和指导服务,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减负。要充分运用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宣传在防控疫情中表现突出的复工复产企业,加大对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班组、职工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心支持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通知》要求,要妥善处理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将助推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问题,帮助企业减轻经营成本压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要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动员广大职工大力发扬劳动精神和劳模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劳动竞赛等方式,引导广大职工为企业的发展献计出力,努力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


  《通知》强调,要加强劳动关系风险分析研判和矛盾调处。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密切关注和及时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的风险监测,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劳动关系问题,三方组织要统一研究应对措施,协调一致行动,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同时,省餐饮和旅游行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也印发指导意见,针对餐饮和旅游行业因受疫情影响面临的经营压力以及行业劳动关系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要求要充分发挥行业三方协商机制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的应有作用,压实行业劳、资、政各方协调劳动关系责任,积极落实援企稳岗各项政策,有效开展多方式多层次协商沟通,及时协调处理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矛盾和争议,确保行业企业平稳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