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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师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07-08-01 浏览
  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是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为优化该校教师队伍,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拟组织实施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管理办法
    此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不进入正式事业编制。

三、报考资格、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
   (一)报考资格

   1、政治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男性年龄在4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和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3、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 (见附表)

    岗 位             人数      职 位 要 求
  
    工业与民用建筑教师  2     在职教师或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中级以上证书、普通话达二乙以上水平。

    电子信息教师       1      在职教师或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中级以上证书、普通话达二乙以上水平。
 
    英语教师           1      在职教师或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英语专业毕业生,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计算机中级以上证书、普通话达二乙以上水平。

    女生辅导教师       1      在职女教师,5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过班主任或从事过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计算机中级以上证书、普通话达二乙以上水平。

    机械加工实习指导教师  1   在职教师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男性,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能力,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在职教师具有计算机中级以上证书,普通话达二乙以上水平;企业技术人员教师资格、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水平可不作要求。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30日―8月1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河西麓谷大道668号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附1楼,118路、152路、405路公交车麓谷站下车即到)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考务费:50元

五、考试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试教(含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特级教师和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免笔试直接进入试教且不占笔试后进入试教人员的比例。

    1、笔试:
(1)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评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化基础知识、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作文。

(3)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者,8月7日至8日在长沙高新区劳动人事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7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每个职位聘用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4,达不到比例的则将调整公开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5)笔试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如降低开考比例,则采取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确定进入试教人选。

(6)笔试成绩不带入试教。笔试成绩及进入试教人员名单可通过长沙高新人才网查询。

   2、试教(含面试)

(1)面试主要是测试试教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状况。

(2)试教主要测试试教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实习指导教师还须测试实际操作能力。

(3)试教时间和地点由工商职业中专在试教前三天通知试教人员,试教内容在试教前一天通知。

(4)面试和试教(总分100分,面试和试教分值比例为2:8)同时进行。试教人员试教完毕后,由评委以提问的方式对试教人员进行相关面试。

    六、体检

    按试教(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试教(含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 31号)标准组织实施。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试教(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等条件。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试教(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聘用

    1、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根据应聘教师的笔试、试教、体检及考察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教师人选,报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

    2、被聘用的教师与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待遇

    被聘用的教师聘用期间享受与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工资待遇。

    十、联系方式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地址:河西麓谷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7楼

    联系电话: 8995691 8995682

    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镇

    联系电话:8100013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劳动人事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