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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工会“四轮驱动”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20-03-19 浏览

       “共同约定促和谐、集体协商促保障、系统监测促稳定、法律服务促维权”,在云南省总工会以及各级工会的努力下,这已经成为该省企业的共识。


  在云南省总的号召下,该省各级工会积极行动,广大企业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签订共同约定书4008份,覆盖企业14546个、职工589482人,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省工会共发出要约2789份,签订集体合同1192份,覆盖企业17494个、职工728384人,畅通企业与职工的沟通渠道,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75个样本企业已复工复产65个,复工复产率87%。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孔贵华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总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系统研究、科学部署,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开展了共同约定、集体协商、系统监测、法律服务四个方面的维权服务工作,切实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云南省总联合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印发《关于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家四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意见的通知》,向全省企业和职工发出倡议书,一方面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职工稳就业、保岗位、保工资;一方面引导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与企业共渡难关、共克时艰、共促发展。


  云南省总统筹部署各级工会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企业与工会重点围绕稳定工作岗位、保障工资支付、关心关爱职工等方面开展集体协商,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


  通过发挥75个工会劳动关系监测样本点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作用,云南省总实时掌握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劳动关系稳定等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定期与人社等有关部门共享监测信息,及时处置化解劳动关系重大情况。


  同时,省总及各州市工会全部开通了工会法律服务热线,为广大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还通过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建议书等,支持、配合政府和企业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又依法维护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