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规规范“共享员工”用工行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工作的通知》,在保障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此次出台的通知旨在加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指导服务力度,并规范企业间“共享员工”劳动用工行为。
通知要求,人力资源部门要积极为企业用工余缺调剂牵线搭桥。要做好法律政策解释服务工作,明确用工余缺调剂不改变劳动力闲置企业和借出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指导劳动力闲置企业要与借出员工参照人力资源部门推荐范本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明确借出期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利义务等。
通知还明确,劳动力闲置企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借出员工;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