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年内轮训所有农村教师 培训费用全免除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今年正式开始实施“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将在5年内对全省农村教师和校长轮训一遍,培养一批农村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培训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培训费。
福建省规定,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对全省乡镇及以下(不含镇所在地)初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其中省级培训骨干教师1万名,设区市培训骨干教师3万名,其余培训任务由各县(区)负责。
本次轮训采取集中学习、教学实践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市级培训每人180学时,县级培训每人不少于120学时。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培训质量,福建省教育厅委托福建教育学院对市、县级培训机构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另外,该省还将组建一支以中小学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和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为主要成员的高素质培训师资队伍,开展“农村教师县级培训专业支持行动”,采取“送培下乡”的方式,到各县开设课堂教学观摩或专题讲座,为县级培训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师资。
据介绍,福建省教育厅已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省级培训和“送培下乡”专项活动。各市、县(区)财政要落实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到2.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按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足额核拨到相应的教师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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