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副教授谈“不打工”男子:当网红去塑造 恐误导年轻群体
因“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言论而走红网络的男子周某某,近日于广西柳州市刑满释放。周某某出狱当天,就有数十家网红经纪公司欲与其签约,针对这一现象,社会学副教授缑文学认为:将其当网红去塑造,恐会误导年轻人或有相似经历的群体。
4月18日,周某某出狱当天,到场的除了家人,还有数十家网红经纪公司。200万签约合作、综合开发、直播提成……网红经纪公司开出各种优厚的条件,欲与其当面签约。然而人们并没有在现场见到周某某,监狱方面表示,考虑到疫情防控,他已于当天早上6点30分左右由户籍地司法所接回广西南宁。
针对网红经纪公司争抢“不打工”男的现象,记者电话采访了广西大学社会学博士、副教授缑文学,他表示对网红经纪公司欲签约周某这种现象并不提倡,这种行为目的就是要引发互联网的关注,以此吸引流量。目前在互联网上有很多人把周某称为“领袖”,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很可能会因猎奇心理模仿、跟随周某某曾经的脚步。如有这种情况发生,势必会对是非观念不成熟的青少年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缑文学说:“如果把他捧为网红,或者当成网友口中的‘精神领袖’去塑造,这将是一件极可怕的事情。”若网红经纪公司只是简单地为了盈利、迎合部分群体的心理需求而大肆推广这样的网红,这种行为还会给年轻人以及有相似经历的群体带去负面影响——难道违法也能赚钱?违法也能够成为网红、明星吗?缑文学直言:导致一些人价值观的扭曲,这才是最令人担心的。
早在前几年,周某某就凭借雷人言论、造型走红。2016年夏天,一段周某某2012年接受媒体采访的视频突然在网络上蹿红——一头凌乱的卷发,一副无所谓的表情,一只戴着手铐挂在墙上的手,组合成了网友们热传的画面。据当地媒体报道,此前周某某曾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16年又因伙同他人盗窃抢劫电动车,被判刑四年六个月。直到近日出狱,他又一次进入到公众视野引起广泛热议。
警方介绍,2015年10月19日,周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11月25日,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执行逮捕。2016年9月19日,经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审讯后,判处周某某抢劫罪与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
如今,周某某已经回到南宁市家中,与家人团聚。谈及未来的规划,他直言,很后悔当初的所作所为,这几年的经历就像一场梦,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陪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