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评比表彰活动向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人员倾斜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一线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关爱保障。落实政策待遇,在落实好社区(村)工作人员现有报酬保障政策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对社区(村)一线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工作补助。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合理调度工作人员,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村)工作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通知》指出,要将社区(村)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中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社区(村)工作人员,对表现突出的要大胆选拔使用,在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乡镇)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推选表彰,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向一线社区(村)工作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