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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被纳入新职业范畴 推动电商主播职业化
来源:经济日报 日期:2020-05-15 浏览

  受人社部委托,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对拟发布新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拟新增10个新职业。其中,在“互联网营销师”职业下增设“直播销售员”工种,定义为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人员。


  电商主播纳入新职业范畴是必然结果。电商主播涉及庞大的社会群体、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自然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加以清晰定义,为后续的职业准入与职业规范打下基础。艾媒咨询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达到4338亿元。预计今年中国在线直播的用户规模将达5.24亿人,市场规模将突破9000亿元。火热的电商直播行业也让主播数量持续增加。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各行各业加速线上化,随着各行业纷纷探索直播“带货”,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全职或者兼职主播。


  更要看到,电商主播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今年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9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中,以“直播经济”为代表的消费新场景带来的维权挑战引人关注。一些主播涉嫌夸大宣传推销,“名品”变赝品,“好货”变“水货”,误导了不少消费者。


  在一些电商直播现场,主播在推销自家商品时,主要是介绍其价格多么实惠,如果是农产品就说口感有多好。但谈到更具体的产品介绍,基本就是含糊带过。这说明主播要么对于所代售的商品了解不够,要么限于知识等,无法将一些更需专业性讲解的内容提供给用户。


  可以看出,对于电商直播的规范化管理亟待推进。而对直播最关键的因素——主播,应建立统一的职业“身份证”,使其成为从业者进入该行业的资格凭证。从职业发展的角度而言,如果人们从事某个职业,要接受所需专业技能的系统化培训才可上岗,将有助于提升其职业素质,以更加专业化的能力服务用户,避免电商直播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鱼龙混杂的问题出现,对于推动这一职业的良性发展更为有利。


  其实,这几年已经有所谓“知识型主播”出现,他们比一般主播更了解所销售的商品,能够提供消费者所需的产品细节等专业讲解,但这往往来自于其自觉学习。设想一下,未来“直播销售员”对于所直播的某类商品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对其专业讲解的知识和能力才能开播,对消费者的服务将更到位。


  近年来,已有电商平台开始有意识地对主播进行培训,比如阿里巴巴就在其淘宝大学组织对主播的专业培训。下一步,国家职业资格认定与培训不妨吸纳好的市场模板加以完善,如此一来,可让这一职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