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州省人社厅获悉,近日,为贯彻实施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深入推进“护薪行动”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省人社厅将指导全省人社部门整合工作力量,统筹设立农民工维权岗,为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精准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新时代农民工依法充分保障劳动报酬权益,促进优化有利于市场主体有序运行的劳动用工法治环境。
《意见》提出,贵州各市州、县区人社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人社服务窗口,标牌设立农民工维权岗位,集中受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举报、投诉以及调解、仲裁申请,负责在“第一时间”响应被拖欠工资农民工提出的工资支付请求。农民工维权岗应安排由信访、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相关职能机构分期轮流值守,也可以选派熟悉法律知识、熟悉人社政策、公道正派、为民服务意识强的业务骨干专人担任。必要时,及时协调司法行政、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法律援助以及劳动维权的支持,共同做好农民工维权相关工作。
《意见》明确了贵州各级人社部门设置农民工维权岗位职责。针对农民工以电话、邮件、上访等形式提出的工资支付问题,以“大白话”、“身边事”和典型案例耐心细致释理说法,依法引导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相互沟通,协商达成和解。同时,积极帮助当事人分析梳理证据材料,并及时移交劳动监察机构作为监管工作依据,再由劳动监察机构回复举报落实情况。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农民工维权岗位应当结合初步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农民工当事人准确分析可供选择的维权渠道及法定救济措施,并区别不同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尽快向当事人提出调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