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符合教学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要求(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见附表),且本科或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教学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面试及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07年8月5日―8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办公室(淮安市楚州区湖心寺路18号)报名。
由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试讲20分钟、答辩10分钟,试讲内容是随机选择本专业主干课程中的某一章节,试讲结束后即进行答辩。
面试时间:2007年8月13日上午8:00开始。
面试地点:学校教学楼。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含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范围的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运行。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本校同等人员待遇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办公室: 0517-5981188
淮安市人事局: 3671213
本简章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表: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http://211.90.175.253/ReadNews.asp?NewsID=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