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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护理假落地难 职工想说"爱你"不容易
来源:陕西工人报 日期:2020-07-14 浏览

  新闻背景


  《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已经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倡导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承担照料责任。同时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据了解,截至2018年末,西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61.9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6.19%,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12.94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1.29%,西安市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远远超过10%和7%的国际标准,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


  “西安市老年人口逐渐增多,其子女特别是独生子女面临的养老负担日益加重。”西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牛犁认为,照顾老年人,不仅是赡养人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带薪护理假更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调查显示:仅 2%的单位落实


  《西安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落地实施已经两个多月了,“带薪护理假”落实情况如何?近期,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和数据收集,却发现设立该假期的单位少之又少。


  职工有苦衷:工作尽孝两难全呼吁落实职工合法权益


  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几位中年职工,这个年龄阶段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在生活中顶着各种压力努力前行,他们的境遇也许最有代表性。


  在某民办高校担任法学讲师的马女士,在提及这些问题时感到很无奈。“我是法学专业的老师,西安市出台了相关条例本来是很好的,可学校却没有落实,这让我感到很失望,也许是普及的力度还不够吧。”她表示,去年妈妈因为心脏病做手术住院一个多月,只能自己请假照顾,幸好妈妈生病的后半程学校放暑假了,但是前面请假照顾的时间会扣工资。如果请假时间不长的话对职业前景影响不大,“我们学校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但是因为请假少上课了,需要自己安排时间给学生补回来”。


  申女士在一家私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她说:“我们单位没有落实子女带薪护理假的相关规定,父母生病需要照顾时得请假,并且请假期间工资全额扣除,时间最长两周,否则就得辞职。”


  在一家互联网企业从事市场推广工作的高女士则同样表示单位目前还没有落实子女带薪护理假,当父母生病却无法长时间请假时会请亲戚帮忙,病情不严重的情况下父母只能自己去看病。因为照顾父母请假会被扣工资,如果长时间请假,企业无法接受,直接影响自己的岗位稳定。她表示,原本父母看病就要花钱,如果失去工作或工资减少,无疑是雪上加霜。“我个人感觉私企很难切实执行,工作你干不了随时会有人补上。”高女士说,真心期盼可以早日享受到这项合法权益,当需要陪护的时候公司不会有理由去拒绝,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促使企业尽快落实这一政策。


  企业有压力:需要探索实施细则民营企业落实有难度


  一家国企的人力资源总监何先生说,既然有了相关规定,他们一定会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只是还需要探索一下实施细则和方式方法,如请假时是否应出具老人住院证明,防止好政策被钻空子,毕竟企业用人也有一定的成本和压力。


  “从员工方面来说自然是好事,但是民营企业要落实比较困难。”一位民营文化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杨女士说,民营企业的岗位设置往往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长时间离岗必定要将核心工作交出去,再返岗时存在价值就要受到影响。而且如果一位员工频繁请假,用人单位容易认为此人不确定性因素太多。


  对于带薪护理假的落实,杨女士并不持乐观态度。她说,目前大部分员工的年假都不能完全保证,家人生病才会请年假,这样一个假期虽然给了子女法定权利,但仍然要取决于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


  街头采访:10人表示很有必要但没听说单位执行


  记者在西安街头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10人均表示,设立这个假期很有必要,但没听说单位执行。


  “即使设立了我们也不一定会休。”焦先生是一名狱警,上班后基本就和外界隔绝了,并未听说单位设立了这一假期。焦先生说,警察行业责任感强工作又忙,大家平时基本连年假都不休。不过他觉得这一假期的设立很有必要,毕竟每家老人都有年老生病的时候,有了假期会更有保障。


  59岁的韦女士退休后返聘至一家广告公司做财务工作,“单位没有特别设立这一假期,但是如果家里有事,假还是比较好请的。”韦女士说,她和婆婆住,老人生病需要陪着去医院,她每次向单位请假都还可以,工资不影响,“我们领导比较人性化,对大家很照顾。”韦女士说,这一假期的落实和单位的企业文化以及管理有很大关系。


  29岁的彭女士在一家旅游公司上班,受疫情影响,单位还没有全面复工,也没有发布设立该假期的相关通知。“对我们上班族来说挺人性化的。”彭女士说,平时家里老人如果生病住院基本都需要请事假,如果有了这一法定假期还是挺不错的。

  网络调查:3405人参与调查80人称单位已执行


  “带薪护理假”的设立给家有患病老人的上班族提供了法律支持,对于该《条例》的落实情况,根据华商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网络调查结果,记者得出了以下结论。


  共有3405人参与调查,包括582名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7名国企员工、1976名私企员工。结果显示,仅80人表示单位已设立该假期,可随时休假,占比2%,3325人则表示并未执行。

  已经在西安市打拼了十几年的李慧芳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为照顾父亲她已经请假10天了。当记者询问是否知道子女带薪护理假时,她表示新闻看到了政策也知道,可工作单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实施。

  “如果以前有这个假期,我们兄弟姐妹们照顾老人就不发愁了。”6月30日傍晚,保姆推着郭先生87岁的父亲在小区散步,老人身患心血管等多种慢性病,走路不太方便,保姆和郭先生的母亲一直陪伴在一旁。


  郭先生说,自己兄妹五人,一直是轮流照顾父亲,以前他没退休的时候,老人如果生病住院一般都需要1-2个月,如果当时有10天带薪护理假,在医院陪护就完全不成问题,但是那会儿没有这个假,没办法只能请事假或请护工照顾父亲。


  新闻链接


  全国20多地已出台相关政策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并指出满足条件的独生子女每年可有累计不超过20日的带薪护理假。截至目前,全国至少已有深圳、甘肃、福建、广西、海南、河北、河南、四川、重庆等20个地区出台了子女带薪护理假相关规定;其中,云南、西安等地明确,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一定天数的护理假。


  然而,针对带薪护理假“有假难休”、落地难等问题,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讲师、黑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韩晋指出,护理假不应全部由企业买单,政府应承担一部分经济成本。


  采访手记


  要兼顾企业和员工利益


  推行带薪护理假,必须有严格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具体明确的实施细则。


  既然将带薪护理假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那就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必须具有严肃性,必须有执行力。要让员工真正享受带薪护理假,有关部门在制定严格执行标准的基础上,必须加强督查、执行到位。应对子女身份确认、父母住院情况、外埠子女请假途中时间如何计算等问题作出统一的细化规定。


  此外,使带薪护理假得到真正执行,更关键的是在制定政策时,除了顾及劳动者权益外,还必须兼顾企业的利益。


  现在包括双休日、元旦、春节、端午、五一、中秋、国庆等在内的各种假期将近120多天,再加上带薪年假、共同育儿假、陪产假等,在时下生意难做,生产成本、用工成本等不断高企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确实难以承受。因而,在使带薪护理假有可操作性的同时,应该通过减免税收、财政弥补、政府扶持等方式,弥补企业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提高企业实施带薪护理假的积极性。


  促进政策的落实还应该明确具体的责任监管部门,可以由工会或民政等部门负责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有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由相关部门出面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