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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为讨薪支招:找到公司财产 是执行关键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20-07-29 浏览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十六七年,公司欠我20多万元的工资和补偿款,为了早日拿到钱,只要能给我一半的钱就行,但现在我才要回2万元。”货品管理员陈女士边说边把手里的1000多元钱来回数了两遍,脸上身上都渗着汗水。


  7月21日,又是闷热的一天。上午10时,在北京东三环的一座大厦里,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靳欣和两位同事正在给一家鞋业公司的员工分发工资欠款和部分鞋子冲抵工资。据了解,执行案款主要是拍卖鞋子和查封一家商场的专柜尾款所得,涉及68人的工资,按照平均受偿的原则,每人能领到1000多元钱和两三双鞋子。


  “整整五六个月没发工资,社保款也被他们拿走了,一看实在不行了,我们才走这一步。”另一位货品管理员张女士一边说一边熟练地把分给她的鞋子打包。


  “一年多了,从找法律援助律师咨询到申请劳动仲裁,有的还走了诉讼程序,今天是第二次领工资。”陈女士向记者说起她和同事们的讨薪经历。


  在执行现场,记者了解到,前来讨薪的员工从公司的高管到一般行政人员,再到各专柜的销售员都有;被拖欠工资从795元到20多万元不等。大部分人工资追回还不及一半,对于分到手的鞋子,有员工无奈地说:“鞋拿回家也是送人或者自己穿,没法变现。”


  据执行法官介绍,由于投资人改变投资方向,这家原本小有名气的鞋业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拖欠100多名员工工资,共计200多万元。找到公司的财产,是执行的关键。执行之初,在公司财务人员、货品管理人员的帮助下,法官及时掌握了公司的货物存放地,冻结了商场货款。


  法官提醒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一旦发现公司有经营不善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发放工资等情况,一定要留意公司财产情况,譬如公司车辆、办公设备、货物、货款等。此外,还应该注意保存与工作相关的工作服、工牌等,若是日后出现劳动纠纷,可作为证据。


  “该公司在劳动仲裁之初还有人负责参与调解、诉讼,我们对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后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幸亏及时拿到证据,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靳欣介绍,“一旦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很可能找不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无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会给后续的执行带来更多不便。”


  怎样才能找到实际控制人呢?这就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保存证据,靳欣支招:“日常管理审批、签署文书、财务报销等都可以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信息。”


  据介绍,在涉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欠薪案属于高发案例,有的通过劳资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有的是劳动者在劳动仲裁阶段、诉讼阶段做出让步,以减少部分薪资的办法换取企业尽快给付欠款。


  法官提醒,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要让公司提供担保。因为在实践中,有的公司虽然与员工达成和解协议,最后却因为没钱而不能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