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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时不幸猝死,工伤认定存在哪些争议?
来源:劳动报 日期:2020-07-29 浏览

  35岁的当打之年,女儿3岁,准备就读幼儿园,在上海某著名网络游戏公司担任游戏策划的谭先生在人生的黄金时刻,猝然离世。


  2月7日对于谭先生的妻子万女士来说是极度不想再回忆起的日子。那天凌晨3点,谭先生自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由于工作的关系,谭先生一个人租住在上海,万女士带着3岁的女儿住在老家扬州。

  由于汹涌的疫情,谭先生接到公司的指令居家办公,担任游戏策划的他,过去的一年待在深圳,工作压力很大。在今年回到上海后,万女士认为他的工作压力或许有所减轻,但没想到,令人难以接受的意外来袭。此后,万女士和该公司方面进行多次沟通,希望能够认定工伤。万女士的代理律师,上海市权亚智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启盛告诉记者,公司方面表示,律师可以代表家属去申请工伤,而当时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则把目光放到了收集谭先生猝死当晚是否存在相关工作情况的证据。


  就在本月17日,万女士告知记者,她刚刚收到徐汇区人社局发来的工伤认定结果,认定谭先生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对于居家办公、远程办公所遭遇的工伤情形,此前引发的争议很多,而徐汇人社的这次认定则具有标志性的意义,这对今后相关案例的认定无疑具有参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