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0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40元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度我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40元。
《通知》明确,自2020年起,在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时,将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本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2020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根据我市2019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确定的。这一数据既应用于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也应用于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计发基本养老金。
据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相比,只是表述方式的调整,实际数值没有任何区别,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公式没有改变。这样调整的目的是将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中的计发基数年度与实际计发年度保持一致,使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更加便于理解。
同时,2020年1月至8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领取9月份基本养老金时,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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