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青年就业见习工作部署,按照《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市本级认定2020-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单位144家,见习岗位4571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1、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和贫困县及民族县(指生源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2、16周岁以上(2004年9月30日前出生),不满25周岁(1995年10月1日后出生)的失业青年。
申请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查阅《2020-2021年见习单位花名册》,选择意向单位和岗位,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电子副本打印件(有纸质《就业创业证》的可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前来报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青年需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证明。《就业见习申请表》《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告知书》《2020-2021年见习单位花名册》可到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下载。
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通过岗位对接,与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结束后方可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见习人员自2020年10月份开始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