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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顶尖人才最高补贴800万元:同一家庭夫妻可叠加享受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日期:2020-08-28 浏览

       近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合组织召开嘉兴市本级人才房票培训会。会议解读了人才房票实施政策,演示了人才房票申报系统及新建商品房网签系统使用方法,并介绍了“嘉兴云上房博会”高层次人才专场情况。


  顶尖人才最高补贴800万元


  人才房票是政府向人才发放的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扣房款的凭证,可在购房时直接抵扣房款。主要适用于三类人才:在嘉兴工作的顶尖人才;2017年以后由嘉兴申报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并在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保(或发放工资或纳税)6个月以上的人才;2017年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在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其中,顶尖人才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全职工作满5年的补贴800万元;柔性引进,每年工作1个月以上的最高补贴300万元。由嘉兴申报入选的国家级高端人才可补贴100万元、省级高端人才可补贴80万元、市级高端人才可补贴60万元、高级人才可补贴35万元、硕士研究生可补贴15万元。


  上述入选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创业人才,在获得首笔财政资助(奖励)后方可申请人才房票。


  同一家庭夫妻双方可叠加享受


  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每名人才申领一张,限本人使用,不得提现、转让、赠与等;人才在市本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使用人才房票,按票面金额一次性抵扣房款(不高于房价总额);人才在领取人才房票后,若入选更高层次重大人才工程的,在购房后可申请差额部分的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持人才房票的,若共买一套房,可叠加使用人才房票;若在符合购房政策条件下购买不同商品住房的,可分别使用人才房票。


  要注意的是,人才房票自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未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自动失效。逾期未使用的不再重复申领,但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在购房后申请购房补贴;人才使用人才房票所购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申请人才房票时,要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人才在市本级工作不满3年的,须按比例退回人才房票补贴款,并与个人信用挂钩。


  据该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人才房票将优化目前“先购房,后补贴”的做法,升级补贴方式。人才可先申请人才房票,在购房时直接抵扣房款,这将大大减轻人才购房时的资金压力,使人才提前享受政策红利,提升人才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人才一次都不用跑即可领取人才房票,房地产企业也同样一次都不用跑即可收到资金兑现,人才房票将采用电子化方式,申请、使用和兑现流程方便快捷。”该负责人说,“通过实施人才房票政策,更大力度引育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嘉兴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