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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区总启动“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来源:江苏工人报 日期:2020-09-28 浏览

     ‘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分三年进行推进:2020年先行试点,2021年推进到50人以上的企业,2022年推进到50人以下企业。将‘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纳入企业评先评模、各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创新先进单位进行奖励。”日前,淮安市淮安区总工会下发通知,启动“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高技术工人、先进职工的经济待遇、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进一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据了解,“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核心内容具体为:企业力推职工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对职工“五小”成果被采用且产生经济效益的,通过集体协商确定专项奖励标准。对于职工在岗位上研发的科技创新成果、发明专利等,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奖励办法或津补贴标准;企业重要关键工种一线职工技术技能等级提升,达到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称的,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技能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职工在各级各类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较好名次的,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相应的津贴(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对荣获各级劳动模范(工匠)、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各级道德模范、最美(文明)职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给予配套或专项奖励;对于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技能型人才,通过集体协商确定人才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对于经过企业同意、在本职岗位上且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得到提升的技术工人,通过集体协商确定专项津贴发放办法和标准。


  同时,明确“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规范程序。各镇(街道)和有关系统选择1个企业(经济开发区选择2个企业)作为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试点,企业工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合力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按照人数对等的原则,工会方选举产生协商代表,企业方指定产生协商代表;企业工会要按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对本企业四类津补贴标准进行一次调研,结合企业实际和同行业同岗位同能级工资标准,拟定本企业“能级工资”协商预案;企业工会将“能级工资”集体协商预案主动同企业行政方进行沟通,在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行政方提出要约,定期履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双方代表对本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盖章,并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落实企业职代会的法定职权,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能级工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