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个人诚信积分可享“信用惠民”激励
济南个人诚信积分可享“信用惠民”激励
山东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的《济南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个人诚信积分可享受多项“信用惠民”激励。
根据《办法》,个人诚信积分评价信息主要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及市场信用信息。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主体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采取激励措施。例如,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程序简化等便利服务措施;在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实施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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