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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总:只需跑一次,劳动争议可"话解"
来源:工人日报 日期:2020-10-20 浏览

  宁波市北仑区总工会牵头打造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职能予以集中,同时实现工会与人社、法院在人员、机制、信息等方面的融合共享,极大地方便了职工维权。


  6月的一天,小王和十几名工友走进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我们在企业干了五六年,现在企业搬迁去别处,离家太远,我们不愿意去,想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赔偿款吗?”第一次遇到劳动争议,该怎么走程序解决,小王和工友心里都没底。


  “建议你们先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给小王等人出具了一份北仑区仲裁委提供的“案前调解建议书”。小王等人来到就在仲裁委隔壁办公的北仑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接受案前调解。


  调解中心的工会工作人员接手了这起劳动争议调解。经调解,企业负责人承诺支付小王和其他工友共计30万元赔偿款。


  “我们这里调解好了一个案子,需要司法确认。”调解中心主任迟从民当场打电话给在调解中心同一处办公的北仑区法院工作人员。看着调解协议书上加盖了北仑区人民法院的公章,小王和工友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从求助于法律途径到问题解决,小王和工友只跑了一次、跑了一个地方。他们的维权经历正是北仑区打造工会出面调解、劳动人事仲裁、法院诉讼等“三合一”维权路径的缩影。


  “早在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地部分企业破产,各类劳动争议增多。”据迟从民介绍,当时劳动纠纷大多靠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但随着案件数量增多,这些部门不堪重负,以至于年初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要排到年底才能得到处理,影响了案件的处理效率。


  为破解这一难题,北仑区在2009年成立了由北仑区总工会牵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区总工会维权中心也统一入驻联合调解中心,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职能予以集中。


  依托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北仑区实现了工会、法院、人社三位一体、集中办公、关口前置,促进工会与人社、法院在人员、机制、信息等方面的融合共享,构建了“调解——仲裁——诉讼”的工作闭环。有效解决了调处资源分散各处、多门受理、相互牵制的矛盾,形成维权、调解、仲裁、诉讼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据悉,联合调解中心聘请专职律师担任调解员,调解员除了调解劳动纠纷外,还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宣传。调解中心与区劳动仲裁院、区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在同一幢楼办公,实现维权、调解、仲裁“三位一体”,随时沟通配合,让职工维权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与此同时,联合调解中心在调解过程中并非案结事了,而是通过个案调解积极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并为企业提供依法合规解决问题的方案,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行为。


  8月,北仑区一家企业的两名职工到调解中心投诉,该企业因自身原因关闭在北仑的厂区,导致与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部分老职工购买了企业内部福利房并签订购房协议,要求职工服务5年。当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5年服务期未满,企业要求职工按市场差价补款给企业,否则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们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企业沟通调解。职工5年服务期未满是企业原因造成的,不属于购房协议中规定的职工原因造成,因此要求职工补交购房差价并不合理。而且经济补偿金是企业原因解除合同时法律规定的补偿,因此企业应当支付。”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说。经过与企业沟通,这两名职工提出的诉求得到合理满足。


  沟通过程中,企业还向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请教:三期女职工、工伤医疗期职工、劳务派遣员工、退休返聘员工等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时应该如何依法合规处理?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逐一分析,帮助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最终该公司所有职工都顺利办理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据了解,北仑区自开展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以来,累计接待职工21746批次计28048人次,立案调解6598件,成功调解5856件,调解成功率达88.8%,涉案金额9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