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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招聘专职学工干部启事
作者:admin 来源: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日期:2010-03-23 浏览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学工干部,从事大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及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学生工作处专职干部,共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共12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6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道德品质优良,综合素质好,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具有大局观念、奉献精神、团队意识,能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学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五)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未婚,原则上年龄不超过26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七)辅导员岗位职责要求住校,并在该岗位工作不少于4年;
(八)应聘者具备以下条件,在同等情况下,可予优先考虑:
1.大学期间曾担任院(系)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2. 曾经从事过教育管理类相关工作;
3.接受过系统的岗位或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获得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
5.公开发表相关专业论文。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者个人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个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应聘材料1份,并认真填写《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3.各学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套(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4.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5.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1份(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
(二)资格审查、面试及笔试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和笔试。根据应聘者的条件和综合表现,择优录用。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0年3月2日── 3月10,在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武汉市洪山区新路村1号,武汉大学珞珈学院学生工作处(综合楼十楼1020室)
(三)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岳老师 
电 话:027-81701560
 真:027-81701763
五、工作待遇
一经录用,武汉大学珞珈学院与拟聘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待遇及社会保险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办理。年终考核优秀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