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受伤后,单位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职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后,公司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主张权利时,职工是向肇事者主张还是要求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该如何维权?
基本案情:
职工小王在2020年12月5日的上班途中被他人逆行的电动车撞伤。经交警认定,肇事者负全责。其间,小王在家休息4天。目前,所在公司以病假对待。
法律分析: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及因特殊情况经市、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小王所在公司如果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王可在一年内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至于权利主张问题,职工可选择向肇事者主张权利,也可以选择工伤保险待遇。但职工首先要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及相应的鉴定。
如果向肇事者主张权利的,职工可以再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与肇事者可赔付部分重合的,要予以扣除。比如,肇事者已经支付过医疗费了,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就不再支付医疗费。
如果要求工伤保险待遇,那么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提醒,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均未在用人单位的法定申请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申请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