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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千人博士后”招聘
作者:admin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 日期:2010-03-24 浏览

  为适应大连市高新区快速发展的需要,在大连市政府的支持下,大连理工大学与大连市高新区现已达成建立“千人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协议,联手大力招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进入前景广阔的大连市高新区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需求专业

  精细化工、工业催化、脱硫、软件、材料、隧道工程、结构工程、高分子材料改性等。

  进站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方式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专业对口,热爱科研,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能够全时在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进入大连理工大学与大连高新区联合建立的博士后流动站。

  博士后进站手续在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办理,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请详见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网站(http://postdoctor.dlut.edu.cn)中的“博士后科研人员进站程序指南”。

  博士后待遇

  一、工资和福利待遇

  (1)全职在高新区所属企业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标准为8万元/(人年),同时提供与合作企业员工同等标准的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2)提供博士后公寓。

  (3)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办理短期常住户口、子女准生证、独生子女证以及子女落户、入托、上小学和初中,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

  (4)博士后属于短期流动的正式员工,在站期间计算工龄。

  二、科研待遇

  (1)博士后进站后,可申请获得8-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三、其他优惠

  (1)企业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时,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大连理工大学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具体评定方法依大连理工大学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2)企业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除有协议的以外,其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对在站期间出色完成科研工作任务、科研成果突出的,①符合《大连理工大学补充人员相关规定》各项条件的,通过学校规定的进人程序,可以吸纳为大连理工大学正式教师,享受大连理工大学引进人才相关待遇;②符合园区企业需求的,通过企业规定的进人程序,可以吸纳为企业员工,享受企业和大连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  编:116024

  联 系 人:岳崇

  联系电话:0411-84708712

  传  真:0411-84708710

  E-mail:postdr@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