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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200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作者:admin 来源: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 日期:2010-03-24 浏览
为了做好我院2009年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我们根据三级甲等中医院的科室设置及人员配备的要求和我院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引进急需从事临床的硕士以上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护理人员,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制定了严格的招聘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书记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与从事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2009年度招聘计划》)。
(二)其他条件
1、本年度只招聘医学专业岗位,除护理专业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外,其它专业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
2、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医学类人员应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人员应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人社厅、卫生厅及我单位网站分别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需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2月22日—12月29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2、报名地点: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351-8618632 
联系 人:武登龙  
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所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报名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职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医疗岗位达不到1:3的比例、护理岗位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省卫生厅同意并报省人社厅批准,不受比例限制,但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单位拟聘人员平均成绩。
(三)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核发准考证。参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的真实情况和材料。一经发现提供的材料不真实者,将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请上卫生厅及我单位网查询。
参加考试时,考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合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计算
医院委托省卫生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一次组织完成, 笔试成绩按两部分成绩合并计算,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校学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09]64号)精神,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下列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待遇:
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参加大学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大学生教师特岗计划的人员、参加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
具有以上条件人员,报名时需出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由省卫生厅人事处审核后,即可加分。
(五)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医疗岗位1:3的比例、护理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厅指导、监督下,由医院组织,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我单位专家2名,其余3名专家从“公开招聘面试专家库” 同专业专家中随机选取。
2、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本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至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六)考核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员。
1、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因考核和体检不合格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卫生厅及我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生厅同意,报省人社厅办理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考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工作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工作要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六、本《方案》由我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山西中医学院第二中医院2009年度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