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对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适宜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将向区总工会发送调解委托书,委派或委托区总工会进行调解。”这是3月17日下午北京市丰台区总工会与丰台区人民法院签署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工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
签约仪式上,北京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王振华,丰台区人民法院院长祖鹏分别代表工会和法院方签约。丰台区协调劳动关系六方联动机制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共同见证签约并进行了工作交流研讨。
根据协议,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接受区法院的委派或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当事人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制作调解协议书,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或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并及时联系区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将卷宗材料退回区法院,通知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程序。
据悉,近年来,丰台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此次丰台区法院和区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了工会和法院在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的“强强联合”,“工会+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衔接配合,使更多劳动争议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快速化解。同时,该机制有力强化了该区协调劳动关系的六方联动机制。
“在未来的实践中,我们将广泛吸纳法学专家、退休法官检察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等社会力量加入诉调对接队伍,积极与法院进行优势互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王振华说。
北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韩世春在签约仪式上说:“这次丰台区总工会与丰台区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依法保障广大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今年丰台区总工会将开展线下线上30多场法律宣传活动。同时,对电子商务、网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四类新业态平台从业人员生产生活情况进行调研,对其与用工单位发生的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